萧县城区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璟瑜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江山府小区**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评审报价金额:*拾*万*仟*佰元整(******.****** 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路灯灯头、*** 电缆、楼宇亮化 *** 线条灯、高压电缆线等 品牌:飞利浦、安徽*惠、诺保光电、安徽*惠等 规格型号:*** 瓦、****×**、** 瓦、*×**等 数量:***个、****米、***米、**米 单价:***元/个、**元/米、**元/米、***元/米 |
*、评审专家名单
李少海(组长),娄文侠,马方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谈判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公园路,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路灯管理所
地 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大同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雷、程天鹏
电 话:***********、***********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