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综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燕山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冠宜大厦*号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含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校区的所有环境卫生、下水、水电及开关电器、设施维修和维护、校园内绿化及养护、门卫及安全保卫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采用*+*+*年模式,合同*年*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考虑续签*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 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顾芹(组长)、王冬、缪兵(业主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文件约定收费为*万*仟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实验中学
地 址:怀远县荆山镇健康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号领智工业园第**栋***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主任(采购人代表)、钱凯旋(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
*.评审情况*览表
*.分项响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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