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气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气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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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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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气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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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向阳,来晓俊,张陈峰,应斌斌(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叶建锋

*、开标情况

*、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性审查情况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昂谦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南昌亿星精密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德凯化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按中标价×*.*%计收中标服务费,不足****元按****元计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 址:金东区丹溪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施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街****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振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政局***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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