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体育局****年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金安区体育局****年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市解放南路与龙河路交叉口处
中标金额:*佰*拾*万*仟**拾*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商用可调式双滑轮多功能训练器、橡胶减震垫、***运动地胶等 品牌:舒华、博森、英利奥等 规格型号:**-***** ***************、***-*** ****************、*-***** *.***等 数量:*台、**平方米、***平方米等。 单价:*****元/台、***元/平方米、***元/平方米等 |
*、评审专家名单:陈福全、王家红、吴年祥、朱正明、张亚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体育局
地 址:*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委*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金安区金皖西花园小区商务公寓楼东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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