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染防治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的情况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限报价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扣*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扣*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与《*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号)评审办法第***条计分标准不*致,且与评审系统报价评分标准不*致,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故停止评审。作流标处理。
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