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灵璧县尹集镇养牛场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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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尹集镇养牛场改造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尹集镇养牛场改造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毛家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栋***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安徽鸿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灵璧茂森农牧有限公司) | 宿州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灵璧县游集镇永杰养殖家庭农场、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炯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灵璧县久犇牧业有限公司、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 | 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博山路西、安康医院南侧; | 宿州市灵璧县迎宾大道消防大队对面迎宾小镇**栋***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约********.**元) | **.**% (约********.**元) | **.**% (约********.**元) | ||
工期(天) | (*)建设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年。 | (*)建设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年。 | (*)建设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年。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任新山 | 陈春 | 张运 | |
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 | *级建造师 | *级建造师 | ||
证书注册编号 | 皖************ | 皖************ | 皖************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万强 | 任丽 | 孟瑞 |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筑师 | *级注册建筑师 | *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注册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览表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月* 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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