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中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中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校场北区*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麻醉机 品牌:北京谊安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范典权、黄丽、杨洁、黄敦年、李能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号)货物类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本项目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结果分数与排名:
*、*************,得分:**.**分、排名*
*、河南凯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得分:**.**分、排名*
*、河南祥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得分:**.**分、排名*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中医院
联系方式:****-*******
地 址:绩溪县西区工业园区锦屏路与中王路交界处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转分机号****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号新地中心*座(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冬冬、李静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