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23
关键词
安徽省   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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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虎山路西闸河路南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采购范围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证书信息

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至

**日历天

 张梦华

 皖************

*、评审专家名单: 赵立准、王凯、陈飞。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濉溪县南坪镇花园街  邹启志 ***********

*.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同签订地点:**********

联系人:邹启志

 电  话:***********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濉溪县南坪镇花园街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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