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百色隆林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百色供电局 | |||
建设单位 | **********百色供电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中标范围 | 其中技术业务用房*栋,建筑基底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门卫消控安监室*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建筑高度*.**米。配套建设临时发电车棚*座,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投影面积的*半计算);绿化面积****.**平方米;硬化场地和道路及停车场面积****.**平方米。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农海雄、黄振汉、黄楚涵、梁馨文、卿莲娟、沈基朴、阳媚平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楼) | |
结果内容 | 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本项目接到举报投诉,经主管部门调查认定,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有以下问题:*是采用分工协作方式进行评审,未独立评标;*是存在有暗示性或倾向性引导评标行为。评审专家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客观、公正的原则,评审意见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现责令对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无效。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 |||
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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