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号 · 招标人名称:********** 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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