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第*方监测服务项目*标[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投资管理部 联系人:************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万胜广场*座**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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