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省管产业第*次服务类片区*联合授权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预中标公示
*************年省管产业第*次服务类片区*
联合授权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预中标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年省管产业第*次服务类片区*联合授权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价(万元) |
* | *** | 包* | 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项目集电线路工程(*标段)劳务分包 | ************** | ***.******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投诉)的名称;
*.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承包(服务)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有下列情形之*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省管产业单位
联系电话/邮箱:***********/*********@**.***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光明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邮箱:****-*******/**********@**.***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号楼(电力产业大厦)*层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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