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平坝区工程区)*标段施工项目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刘武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联合体单位:贵州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利恒达建设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沈晓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联合体单位:开阳县龙岗镇英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人:贵州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陈启洪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联合体单位:贵州亚华林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林业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