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锦绣大道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涡阳县锦绣大道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08
关键词
安徽省   教学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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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锦绣大道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涡阳县锦绣大道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标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里河街道林湖路林海湾小区**幢***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佰*拾*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终点裁判台

品牌:金陵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

曹永武、位忠贺、许正武、章雪英、胡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无

*.信誉:无

*.项目负责人:无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询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涡阳第*中学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省道与将军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刘汉轩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张宇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 ****-*******、***********

*、

*.采购文件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涡阳县锦绣大道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标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里河街道林湖路林海湾小区**幢***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佰*拾*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终点裁判台

品牌:金陵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

曹永武、位忠贺、许正武、章雪英、胡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无

*.信誉:无

*.项目负责人:无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询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涡阳第*中学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省道与将军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刘汉轩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张宇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 ****-*******、***********

*、

*.采购文件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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