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 ***-*** 号
中标金额:*佰*拾*万元(*******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 品牌:** 规格型号:***** ***** ***** 数量:*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王祥英、王利华、赵素侠、刘廷杰、王魁(招标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详见
*.业绩:/
*.信誉(荣誉获奖):/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领取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州后街 ** 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 *** 号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楼 ***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电 话:****-*******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