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定远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定远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定远县幸福东路农业大厦*楼、定远县定城镇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号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雷、杨劲松****-*******、***********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号(皖东国际车城*区)*幢***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工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唐术斌 技术负责人:袁超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级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湘**************** 技术负责人:******************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年凤阳县大溪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经理业绩 | 吉安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 号文《关于进*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号(皖东国际车城*区)*幢***室,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评标情况*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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