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庙镇杨庄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芦庙镇杨庄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23
关键词
安徽省   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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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芦庙镇杨庄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希夷大道万达*座写字楼*楼***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芦庙镇杨庄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

施工范围:芦庙镇杨庄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建筑面积约为****㎡、高***的*层钢结构厂房,厂区包含配套消防、雨污水管网、道路硬化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慧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评审专家名单

墨子如、王辉、祝崇山(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费用*****.**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招标(磋商、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详见

*.业绩:/

*.信誉(荣誉获奖):/

*.项目负责人:  王慧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王楼集*号

联系方式:祝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口财金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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