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医院安徽医院(肿瘤)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医院安徽医院(肿瘤)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置地创新中心****室
中标(成交)金额:*佰*拾万*仟*佰**元*角*分(¥*******.**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污水处理系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套 | *******.**元 |
*、评审专家名单
项鑫、柴嫣芳、谢鹏、罗明、史利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联系电话:****-********转***、***。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医院安徽医院(肿瘤)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医学院第*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李建华
电话:****-********-***、***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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