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年**月**日对郑州市中心医院湿化器等*种设备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 | 空气消毒机 | ************ |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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