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水利]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城乡品质提升项目-蚌埠第一中学新校区施工总承包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安徽建工安徽水利]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城乡品质提升项目-蚌埠第一中学新校区施工总承包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新时间 2024-10-30
关键词
安徽省   新校区施工总承包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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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城乡品质提升项目-蚌埠第*中学新校区施工总承包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城乡品质提升项目-蚌埠第*中学新校区施工总承包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中标候选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

(*)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提起投诉的日期。

(*)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捏造或歪曲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安徽水利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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