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区**-****
中标(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次) 品牌:斯坦道 规格型号: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氨氮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总磷自动分析仪:****-**;总氮自动分析仪:****-**;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氟化物自动分析仪:****-**;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质控功能系统:****-**;留样单元:****-****;辅助单元:****-**;站房:定制;运营维护:定制 数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台;氨氮自动分析仪:*台;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台;总磷自动分析仪:*台;总氮自动分析仪:*台;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台;氟化物自动分析仪:*台;采水单元:*套;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套;控制单元:*套;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套;质控功能系统:*套;留样单元:*套;辅助单元:*套;站房:*套;运营维护:*年 单价: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元;氨氮自动分析仪:*****.**元;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元;总磷自动分析仪:*****.**元;总氮自动分析仪:*****.**元;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元;氟化物自动分析仪:*****.**元;采水单元:*****.**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元;控制单元:*****.**元;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元;质控功能系统:*****.**元;留样单元:*****.**元;辅助单元:*****.**元;站房:******.**元;运营维护:******.**元 |
*、评审专家名单
魏文彬(组长),宇如琼,高玲玲,徐光曙,孙有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桥区淮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梅、任伟
电 话:***********、***********
??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区**-****
中标(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桥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次) 品牌:斯坦道 规格型号: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氨氮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总磷自动分析仪:****-**;总氮自动分析仪:****-**;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氟化物自动分析仪:****-**;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质控功能系统:****-**;留样单元:****-****;辅助单元:****-**;站房:定制;运营维护:定制 数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台;氨氮自动分析仪:*台;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台;总磷自动分析仪:*台;总氮自动分析仪:*台;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台;氟化物自动分析仪:*台;采水单元:*套;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套;控制单元:*套;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套;质控功能系统:*套;留样单元:*套;辅助单元:*套;站房:*套;运营维护:*年 单价: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元;氨氮自动分析仪:*****.**元;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元;总磷自动分析仪:*****.**元;总氮自动分析仪:*****.**元;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元;氟化物自动分析仪:*****.**元;采水单元:*****.**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元;控制单元:*****.**元;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元;质控功能系统:*****.**元;留样单元:*****.**元;辅助单元:*****.**元;站房:******.**元;运营维护:******.**元 |
*、评审专家名单
魏文彬(组长),宇如琼,高玲玲,徐光曙,孙有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桥区淮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梅、任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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