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武桥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五河县武桥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1-02
关键词
安徽省   幼儿园新建综合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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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县武桥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河县城关镇城关镇华芳国际**栋商铺***号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河县武桥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工程

施工范围: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实施内容主要分为:第*部分多功能室:可以用于举办各种活动,如音乐会、舞蹈表演、体育活动等。保健设施:第*部分如保健室和厨房,确保幼儿的健康和营养需求得到满足。第*部分是行政和辅助设施:如图书室、电教室、教师办公室等,支持教育和行政管理。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洁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皖************

*、评审专家名单:刘中亚(评审组长)、霍家豹、张为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万*仟*佰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县教育局

地    址:*河县城关惠民路*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代表)、张雨晴、何鑫(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文件

*.评审情况*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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