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金鸡滩镇柳卜滩村微小型商铺天然气利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公示结束时间:**** 年 ** 月 ** 日
*、评标情况
标段(包)[***]**** 年金鸡滩镇柳卜滩村微小型商铺天然气利用工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 名:************,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 名:延安市安塞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公司,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 名:陕西天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郑玉春辽 ************
中标候选人(延安市安塞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晓宁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瑞陕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延安市安塞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延安市安塞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异议 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相关证明材料;(*)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榆林市榆阳区建榆路*季名苑 * 号楼 ****,电话:***********。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话:***********。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其他
本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嘉亿大厦
联 系 人:罗秀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季名苑 * 号楼 ****
联 系 人: 张艳东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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