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城市更新(*期)项目(淮岗嘉园安置房*地块项目)综合服务楼外墙薄陶瓷保温*体板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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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名称:安徽水利城建分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城市更新(*期)项目(淮岗嘉园安置房*地块项目)综合服务楼外墙薄陶瓷保温*体板施工标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城建公司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 年** 月**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 (*)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提起投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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