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数字化统*收银结算平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相山区数字化统*收银结算平台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号**楼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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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相山区数字化统*收银结算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 *、平台建设服务单位提供必要的综合服务,包括服务团队的组建、服务器、标准化系统、技术接入等,现代商业公司配合协助,选择***户以下的农贸市场开展试点打样工作。 *、采购合同签署后,除甲方原因外,乙方需在**日内进入市场铺码,**天完成系统及商户*维码测试,若甲方提供的商户流水**天内满足纳统申报条件时,则打样完成,服务可提前结束进入下*合作阶段。采购合同签署后,**天内进入打样市场铺码,**天内完成系统及商户*维码测试,**天内完成打样。
采购服务清单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西路**号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黄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濉溪县御溪美景**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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