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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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北部工业园区胜利村***-**地块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 ****.* | ****************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玉屏分中心
单位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大楼后**楼****房 大龙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楼自然资源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李冬莲 李文杰
电子邮件:
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玉屏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