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荆州乡石门亭河生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荆州乡石门亭河生态修复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南大街长江大市场市场区*幢***-****间*层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评审报价:*佰*拾*万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绩溪县荆州乡石门亭河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绩溪县荆州乡石门亭河生态修复工程,包括:(*)金家段和霞间段新建护防冲岸及生态缓冲带,总长约***米,并对白石源水库周边滑坡段进行防治。(*)对上胡家、下胡家段新建亲水平台,长约***米。(*)对*华段进行生态修复,即新建生态护岸,长约 **米,并对桥梁进行防护,新建锥坡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屠鲁利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 等级:*级 证书编号:皖************ |
*、评审专家名单:潘建锋(组长)、洪志敏、程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路交叉口徽山大楼*楼,联系电话:****-*******;绩溪县荆州乡上胡家村***号,联系电话:****-*******。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绩溪县荆州乡上胡家村***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路交叉口徽山大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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