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城乡社区环境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城乡社区环境管理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黎里镇汾湖大道西侧 | **.**(均分制)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城乡社区环境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办管辖范围内绿化需要进行养护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年,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敏、韩良、曹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中介超市竞价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苏采云”系统网址:****://******.*****.**/
*、报名流程: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号
联 系 人:沈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中介超市竞价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吴江区芦墟镇浦南路***号
联系人:张照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号
联系人:沈宇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宇
电话:****-********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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