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我校严格评选程序,规范管理流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开推荐、评选,现将我校****届*川省优秀毕业大学生初评结果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个工作日内(****年**月**日—**日),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电话:***-********
地点:明生楼*楼***室
:*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川省优秀毕业大学生公示名单
*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年**月**日
根据《*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我校严格评选程序,规范管理流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开推荐、评选,现将我校****届*川省优秀毕业大学生初评结果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