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翟山电排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诸施招-****-**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翟山电排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位于翟山电排周边,总设计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平方米,游步道约***.*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 | ||
预中标人 |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晓凤 | ||
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 | 浙**************** | ||
中标价 | *******元 | ||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 ||
业绩 | / | ||
招标人代表 | 楼国良 | ||
公示期限 | ****年**月**日*:**时 至 ****年**月**日**:**时 |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
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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