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开发体系建设项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全开发体系建设项目(*次)(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于****年**月**日在************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人:北京国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转***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