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科研楼*区及附属实验室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区科研楼*区及附属实验室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号天润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东区科研楼*区及附属实验室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评审专家名单:应毓海、李金星、王俊、黄毅、许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座****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与芙蓉路交口港澳广场*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浩扬、张春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