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示
招标公告 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示
更新时间 2024-11-29
关键词
四川省   清查,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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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示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名称:*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号*幢***号。

*. 成交金额:在“计价格〔****〕****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

*. 服务内容:

(*)协助项目业主完善采购项目参数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项目业主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评审信息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评审地点:广安市金安大道***号***室

*. 评审小组名单:江鸥、雷艳红、冯永健

*、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 如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证明材料。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号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示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采购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名称:*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号*幢***号。

*. 成交金额:在“计价格〔****〕****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

*. 服务内容:

(*)协助项目业主完善采购项目参数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项目业主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评审信息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评审地点:广安市金安大道***号***室

*. 评审小组名单:江鸥、雷艳红、冯永健

*、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 如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证明材料。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号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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