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海宫路***号玫瑰苑门面房***号
成交折扣率:**.**%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第*包:肉类副食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首签*年,经资金落实且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致下续签下*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评审专家名单:黄炜(组长)、姚健、唐晓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濉溪县岱河路和国槐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号旧日报社大楼*楼***-***室
联系电话:***********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
地 址:濉溪县岱河路和国槐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号旧日报社大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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