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二次)
招标公告 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二次)
更新时间 2024-12-02
关键词
浙江省   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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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次)

项目编号

诸施招-****-**

信息类别

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期)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期),包括新城商务中心(*栋)华都嘉园(*栋)紫云集(*栋)辰熙新语(*栋)金宇绿岛(*栋)尚豪国际(*栋)锦源大厦(*栋)星耀里(*栋)宝龙公寓(*栋)华夏金石学院(*栋)中国铁路培训基础(*栋)协和财富东立面祥生铂悦湾(*栋)。红泰小区、银泰小区、丹桂华庭、开元小区、和泰家园共**栋灯具维修更换和增加安装集中控制系统(含软件升级),宝龙住宅、城市之光共**栋增加安装集中控制系统(含软件升级)及开发区楼宇亮化工程所有泛光网络安全*级等保系统,泛光智能配电控制系统主要设备有***台控制编程网关和控制模块等。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白永福  浙****************

浙江中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饶意贤  浙****************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善学  浙****************

业绩

详见

招标人代表

魏思佳

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其他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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