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电白*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号招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