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人名称 |
---|---|---|---|---|---|---|---|
* | ************** | 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村 | *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 ****.* | **************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玉屏分中心
单位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城南大道;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大楼**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杨波 李冬莲
电子邮件: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玉屏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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