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强磁场低温光学测量系统(****--*****)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号**号楼*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强磁场低温光学测量系统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严睿文、吕同斌、肖青青、牛旌丽、靳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的**%收取,共计*****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座****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与芙蓉路交口港澳广场*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浩扬、张春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