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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院内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次)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
成交价:*年共*万*仟*佰元整(*****.**元/*年)
项目单位联系人:蔡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依据滁公管综〔****〕** 号《关于进*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楼*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机构:**************
****年**月*日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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