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年**月*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号-* |
采购人(全称):***********(甲方) |
供应商(全称):************(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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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项目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酸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
*、项目内容:酸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
*、是否分包:否 |
*、项目负责人:吕明 |
*、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小写:******* |
大写:*佰**万*仟元整 |
*、具体标的见附件。 |
*、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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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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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完毕、完成安装、调试、培训、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有效期与质保期相对应的合同总金额*%的银行质量保函,甲方根据财政部门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合同余款。余款支付前,乙方*次开具全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次付款如遇财政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则顺延付款时间。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合同履行 |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
*、地点:湖南省内 |
*、方式: |
*、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 |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方式 |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 |
*、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其他合同文件 |
*、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生效。 |
*、合同份数 |
本合同*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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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内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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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甘杰 | 委托代理人:吴俊炜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路*号自编*栋*** | |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客村支行 |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