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耐旱相关转录因子基因******及其利用发明专利权**%份额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标的名称 | 马铃薯耐旱相关转录因子基因******及其利用发明专利权**%份额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知识产权 |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马铃薯耐旱相关转录因子基因******及其利用发明专利权**%份额 | ||
转让底价(万元) | *.***万元 | ||
证书号 | 第*******号 | 核定使用商品 | 无 |
范围 | 无 | ||
注册有效期限 | ****-**-**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金浩评报字【****】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沈敬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 |||
行为批准机构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咨询专业人士、官方渠道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使用性、有效性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权变更登记、使用限制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本次交易及变更登记涉及的*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标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项目的备查资料:发明专利证书、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盼盼 | 联系电话 | ***-******** |
标的名称 | 马铃薯耐旱相关转录因子基因******及其利用发明专利权**%份额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知识产权 |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马铃薯耐旱相关转录因子基因******及其利用发明专利权**%份额 | ||
转让底价(万元) | *.***万元 | ||
证书号 | 第*******号 | 核定使用商品 | 无 |
范围 | 无 | ||
注册有效期限 | ****-**-**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金浩评报字【****】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沈敬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 |||
行为批准机构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咨询专业人士、官方渠道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使用性、有效性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权变更登记、使用限制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本次交易及变更登记涉及的*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标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项目的备查资料:发明专利证书、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盼盼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