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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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解放南路**号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 施工范围: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主要内包含室内原墙、地、顶面拆除并垃圾清理外运,墙体砌筑、地面重新铺设地砖、墙面新做油漆、天棚新做石膏板及格栅吊顶、新做展示柜、吧台、背景墙、门窗更换、配套水电安装、空调系统,外墙面铲除新做真石漆、新做铝单板门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江斌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陈培山、匡磊、王命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安市委统*战线工作部
地 址:*安市行政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市金安区振兴*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轮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解放南路**号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 施工范围:安徽省统*战线“同心示范工程”成果展销中心,主要内包含室内原墙、地、顶面拆除并垃圾清理外运,墙体砌筑、地面重新铺设地砖、墙面新做油漆、天棚新做石膏板及格栅吊顶、新做展示柜、吧台、背景墙、门窗更换、配套水电安装、空调系统,外墙面铲除新做真石漆、新做铝单板门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江斌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陈培山、匡磊、王命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安市委统*战线工作部
地 址:*安市行政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市金安区振兴*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轮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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