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当涂县西部城区污水管网及泵站提升改造项目管网检测及设计 | ||||
项目编号 | 皖**-**-****-*******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西部城区污水管网及泵站提升改造项目管网检测及设计 | ||||
标段编号 | 皖**-**-****-*******-* | ||||
招标人 | ************ | ||||
项目统*代码 | ****-******-**-**-******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楼王璐****-*******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主管部门审批时间不含在上述服务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测绘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设计资质: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层、**层、**层、**层、**层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地质路***大院 | ||||
投标价(元) /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夏绍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测绘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号 联合体成员: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聚巷***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晓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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