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信息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宣州区****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信息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号中科大国祯大厦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宣州区****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信息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狸桥胜业水厂、周王水厂、洪林水厂、孙埠水厂、刘埠水厂等*个供水工程的水质、水量、机组运行数据在线监测。实现水厂运行数据的采集、记录、处理、报警等功能。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所有建设工作并交付验收。 项目经理:梁波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皖****************;安全生产*类证书:皖建安*(****)******* |
*、评审专家名单:余学文、李觉辉、丁松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凌工
电话:***********、***********
*、: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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