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救援装备)项目(项目编号:****-****-*-****)中标结果公告 |
【信息时间:*** **, ****】 |
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救援装备)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救援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 *、中标信息 第*包:救援中心装备购置(后勤保障装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北*环***支*号 *.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见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姜晓南、陈凤文、徐京京、郑景生、刘辉、刘志海(采购人代表)、杨亮(采购人代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雨宏、高晓薇、李娟 *.联系方式:***-********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宫之贤 ***-********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向第*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公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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