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第三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第三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17
关键词
安徽省   社会治安,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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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叶集区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叶集区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铺镇*安大学科技园**栋***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市叶集区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服务范围:安全设备部署服务及安全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项目部署,提供*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评审专家名单: 沈显煜  李柱  姜韬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叶集区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铺镇*安大学科技园**栋***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市叶集区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服务范围:安全设备部署服务及安全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项目部署,提供*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评审专家名单: 沈显煜  李柱  姜韬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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