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中村***栋,***栋,***栋电梯更新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琥珀中村***栋,***栋,***栋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安徽容达电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安徽轩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董源、 ****-********/********转***。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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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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