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长江路**号(艺境花园)*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安排在萧县社会福利院,计划实施水电改造、消防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牧 执业证书信息:*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 ************ |
*、评审专家名单
高凤华(组长),李良友,孟庆先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圣泉社区凤北佳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萧县政务大楼*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萧县圣泉社区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佩霖、高天
电 话:***********、***********
****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长江路**号(艺境花园)*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社会福利院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安排在萧县社会福利院,计划实施水电改造、消防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牧 执业证书信息:*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 ************ |
*、评审专家名单
高凤华(组长),李良友,孟庆先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圣泉社区凤北佳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萧县政务大楼*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萧县圣泉社区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佩霖、高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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