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期**号楼
成交金额:*拾万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安市中医院院本部、*安市中医院马店院区(霍邱县第*人民医院)检验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为评价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成交供应商应有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流程、措施和室间质量评价与比对等,***************和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将室内质控结果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反馈给采购人备查。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对所接收标本的检验准确,对检验结果负责,由错误结果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实验室认可相关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许华斌、刘礼平、陶海林、刘太益、齐宇、许全能、朱中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中医院
地址:*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幢***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轮报价表。
*安市中医院*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期**号楼
成交金额:*拾万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中医院外送检测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安市中医院院本部、*安市中医院马店院区(霍邱县第*人民医院)检验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为评价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成交供应商应有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流程、措施和室间质量评价与比对等,***************和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将室内质控结果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反馈给采购人备查。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对所接收标本的检验准确,对检验结果负责,由错误结果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实验室认可相关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许华斌、刘礼平、陶海林、刘太益、齐宇、许全能、朱中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中医院
地址:*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幢***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轮报价表。
*安市中医院*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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