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新会**) | 地块位置 | 新会区大鳌镇鳌兴路*号地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 | 出让年限 | 商业服务业用地**年,住宅用地** | ||
成交价 (万元) | **** | ||||
受让单位 | *************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个自然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
单位地址:会城振兴*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谭小姐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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